1. |
外匯存款提存準備金調整事項
中央銀行96年7月13日台央外肆字第0960031794號函 |
2. |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申請許可之行政手續
中央銀行外匯局94年8月26日台央外柒字第0940038874號 |
3. |
銀行接受其他銀行委託作業(insourcing),如有涉及
外匯業務,應副知本局
中央銀行外匯局94年8月23日台央外柒字第0940034890號 |
4. |
金融機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總代理人及私募境外基金
之國內受委任機構,辦理相關外匯業務許可之行政手續
中央銀行外匯局94年8月16日台央外柒字第0940037668號 |
5. |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申請辦理境外基金相關外匯業務許可
之行政手續
中央銀行外匯局94年8月16日台央外柒字第0940037669號 |
6. |
各指定外匯銀行及指定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銀行業,應於門口明顯處懸掛中英文標示
中央銀行外匯局93.11.23.台央外柒字第0930055303號 |
7. |
指定銀行得憑國外銀行(包括大陸地區銀行及其海外分支機構暨中資銀行)開來的信用狀轉開背對背信用狀至第三國,並由第三國出貨至大陸地區
中央銀行外匯局93.8.10.台央外柒字第0930033877號 |
8. |
函非指定銀行辦理代收客戶以外匯存款支付各項外匯款項釋案件時,以電腦連線將代收案件明細資料傳輸予指定銀行之作業流程,是否符合非指定銀行代收件行為
中央銀行外匯局91.5.31.台央外柒字第091002474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