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票券集保結算交割系統傳至同資系統清算之交易,清算手續費續以半價計收,93年10月1日起恢復正常計價
中央銀行業務局93.6.29台央業字第0930032928號函 |
2. |
同資系統定自93年4月2日起連結票券集保結算交割系統
中央銀行業務局93.3.26台央業字第0930018916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