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公司、參加本行同資系統一○五家機構(詳 發文清單) 副本:財政部金融局、本行資訊室、金融業務檢查處、會計處、法務室、 本局存款科、業務會計科、調撥科、支付清算科 主旨:為配合「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交割制度」實施,本行定於本(九 十三)年四月二日起,由本行「同資系統」連結「票券集保結算交 割系統」,辦理票券交割之款項清算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目前透過本行同資系統清算之交易,每筆手續費本行向轉出行及轉 入行各收十七元;基於協助新制之實施,自實施日起三個月內,「 票券集保結算交割系統」上傳至同資系統清算之交易,每筆手續費 暫以半價計收,即轉出行及轉入行不論交易時段,每筆各收九元。 二、所有使用本行同資系統應用軟體之連線機構,應於三月三十一日前 至本行資訊室拿回新版磁片,並於四月一日結帳後,辦妥安裝事宜 。(新版磁片請向本行資訊室資料科蔡龍文先生(電話:02-23571 398 )拿取,有關安裝事宜,請聯絡本行資訊室人員:楊科長淑媛 (電話: 02-23571397)或葉妍希小姐(電話: 02-2357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