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修訂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業務,受託經理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與範
圍
中央銀行外匯局94.9.19.台央外伍字第0940041635號函 |
2. |
金融機構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之名稱,自即日起修正為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中央銀行外匯局94.3.18台央外伍字第0940013802號函 |
3. |
金融機構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業務所投資之外國債券之評等事宜
中央銀行外匯局93.6.17.台央外伍字第09300314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