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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令函

名稱: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2年7月23日(92年7月25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8年6月15日(98年6月17日生效)

1. 修訂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業務,受託經理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與範 圍
中央銀行外匯局94.9.19.台央外伍字第0940041635號函
2. 金融機構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之名稱,自即日起修正為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中央銀行外匯局94.3.18台央外伍字第0940013802號函
3. 金融機構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業務所投資之外國債券之評等事宜
中央銀行外匯局93.6.17.台央外伍字第09300314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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