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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令函

名稱:金融機構流動性查核要點 第九點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72年1月24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2月21日(107年1月1日生效)

1. 辦理基層金融機構業務檢查時,將「金融機構流動準備查 核要點」規定列為查核項目
中央銀行業務局88.08.20. (88)台央業字第020124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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