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核釋金融機構受理自然人申辦土地抵押貸款得否不受「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未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計畫者不得受理)規定之限制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0年8月2日,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5日生效)
條號範圍:第 1 點 至 第 3 點
名稱:核釋金融機構受理自然人申辦土地抵押貸款得否不受「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未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計畫者不得受理)規定之限制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0年8月2日,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5日生效)
條號範圍:第 1 點 至 第 3 點
說明: |
半型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半型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半型之點號 " . " 表示條號之細分號。 |
範例: |
查詢第 1 6 7 8 10 32 33 18之一 18之三 條。
設定方式:1,6-8,10,32-33,18.001-1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