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廢止) 核釋金融機構受理自然人申辦土地抵押貸款得否不受「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未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計畫者不得受理)規定之限制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0年8月2日,並自即日生效
廢止時間: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