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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相關規定

名稱: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同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9月20日(同日生效)

[列印]

〈款項收付〉

第十二點
十二、款項收付應以該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之計價幣別為之。若涉及新臺
   幣結匯事宜,應由投資人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其相關規定
   辦理。
[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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