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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法規內容

名稱:核釋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舊貸展期續貸案件,其原貸成數高於「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第五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適用貸款成數調整期之規定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1年2月15日,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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