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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查詢結果
1 . 本局96年8月27日台央外拾壹字第0960037886號函,自98年6月17日起停止適用。
中央銀行外匯局98.06.15台央外拾壹字第0980031752號函
2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 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受託經理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 證券之種類與範圍。
中央銀行外匯局96.8.27台央外拾壹字第0960037886號函
3 . 放寬OBU辦理外幣授信業務時,得收受新台幣擔保品之範圍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中央銀行外匯局96.7.11.台央外拾壹字第0960031438號函
4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外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 國外有價證券」業務,受託經理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 證券之種類與範圍。
中央銀行外匯局95年10月18日台央外拾壹字第0950047662號函
5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 有價證券」業務,受託經理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之種類與範圍,自即日起,請依說明辦理。
中央銀行外匯局94年9月26日台央外拾壹字第0940042503號函
6 . 修訂本局91年2月25日台央外拾壹字第0910015116號函所 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兩岸金融業務之表 報格式。
中央銀行外匯局94.5.11台央外拾壹字第0940021461號函
7 . 自即日起,指定銀行(DBU)得允許客戶將「以境內股票、 不動產及其他有關新台幣資產為擔保品或副擔保,申請 所得之信用額度」,轉供其關係企業於國際金融業務分 行(OBU)申請外幣授信時使用
中央銀行外匯局94.1.12台央外柒字第0940007309號函
8 . 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相關之季報表、 資產負債表及業務相關之月報表等格式及填製報表須 知,請自九十四年七月(填報九十四年六月底資料)起 依規定填報本局
中央銀行外匯局93.12.8台央外拾壹字第0930057155號函
9 . 修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之表報格式,並自九十一年四月一日起,改以媒體(磁片)方式申報。
中央銀行外匯局91.2.25.(91)台央外拾壹字第0910015116號
10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自 九十一年一月起所應填送之表格
中央銀行外匯局90.11.21.(90)臺央外拾壹字第04006081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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