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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自即日起,指定銀行得申請辦理外匯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及外匯信用違約選擇權(Credit Default Option,CDO)業務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1 自即日起,指定銀行應依說明採負面表列方式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中央銀行外匯局94.1.3台央外柒字第0940002564號函
2 指定銀行辦理外匯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範
財團法人台北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訂定,並奉中央銀行94年01月28日台央外柒字第0940008917號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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