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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為加強防制偽鈔流通,金融機構應配合辦理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0.10.19(90)台央檢貳字第060055597號函

停止適用日期:

110.06.04

主  旨:

為加強防制偽鈔流通,維持金融秩序,請 依說明辦理。

說  明:

邇來媒體陸續報導金融機構櫃檯或提款機付出偽變造鈔券,影響金融機構信譽及金融秩序至鉅。

經邀集媒體報導之相關銀行就加強防偽鈔流通事宜開會研商,結論如次,請各金融機構配合注意辦理:

一、請加速執行鈔券整理機採購計畫,決標前若需偽鈔樣張測試,可備函向本行發行局洽借。

二、舊版千元券、五百元券等回籠後,請勿再流出。

三、稽核部門對偽鈔之防制應扮演更積極之角色,除監督採購計畫執行情形外,例行稽核時亦請督促業務單位做好防制偽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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