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為加強防制偽鈔流通,金融機構應配合辦理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0.10.19(90)台央檢貳字第060055597號函
停止適用日期:
110.06.04
主 旨:
為加強防制偽鈔流通,維持金融秩序,請 依說明辦理。
說 明:
邇來媒體陸續報導金融機構櫃檯或提款機付出偽變造鈔券,影響金融機構信譽及金融秩序至鉅。
經邀集媒體報導之相關銀行就加強防偽鈔流通事宜開會研商,結論如次,請各金融機構配合注意辦理:
一、請加速執行鈔券整理機採購計畫,決標前若需偽鈔樣張測試,可備函向本行發行局洽借。
二、舊版千元券、五百元券等回籠後,請勿再流出。
三、稽核部門對偽鈔之防制應扮演更積極之角色,除監督採購計畫執行情形外,例行稽核時亦請督促業務單位做好防制偽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