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一○七家機構(詳發文清單) 副本:財政部金融局、本行資訊室、外匯局、國庫局、發行局、金融業務 檢查處、本局業務會計科、業務出納科、存款科、貼放科、調撥科 、支付清算科 主旨:檢送「金融機構應注意事項及緊急應變措施」乙份,請 查照。 說明:本應注意事項及緊急應變措施之訂定,係為避免因SARS或其他偶發 事件,影響參加本行同資系統及公開市場操作連線系統之金融機構 調度資金,並讓參加之金融機構清楚瞭解應配合採行之措施。
正本: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一○七家機構(詳發文清單) 副本:財政部金融局、本行資訊室、外匯局、國庫局、發行局、金融業務 檢查處、本局業務會計科、業務出納科、存款科、貼放科、調撥科 、支付清算科 主旨:檢送「金融機構應注意事項及緊急應變措施」乙份,請 查照。 說明:本應注意事項及緊急應變措施之訂定,係為避免因SARS或其他偶發 事件,影響參加本行同資系統及公開市場操作連線系統之金融機構 調度資金,並讓參加之金融機構清楚瞭解應配合採行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