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總則
貳 申請及管理
一、 金融機構
(一)作業主管及其代理人各一人,負責內部工作安排、安全控管及與本行連繫等事項。
(二)有權發送人員二至十人,負責驗發各項資金轉帳、沖正,以及擔保品繳存、設質、塗銷等作業。
(三)資料登錄員若干人,負責登打各項資金轉帳、沖正及擔保品繳存、設質、塗銷,以及有關交易之查詢等作業。
二、 結算機構
(一)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或文件。
(二)組織章程。
(三)營運規章。
(四)結算系統說明書(包括電腦作業軟硬體配置,網路架構、安全控管及營運不中斷計畫等)。
(五)法人治理說明書:包括所有權的結構、董監事會的組成、經理階層與董事會間權責關係、決策的制衡功能(如健全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稽核制度等),以及促使經理階層對其績效負責之機制(如其經營目標及如何達成目標之方式,以及目標達成情形如何向所有權人、使用者及代表公共利益之主管機關揭露等)。
(六)遵守本要點相關規定之承諾。
(一)停止營業。
(二)合併或解散。
(三)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財產。
(四)受讓他人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財產。
(五)經營或投資其他支付結、清算相關事業。
(六)其他經本行規定之行為。
(一)合併計畫書:載明決定合併之事前評估、合併組織架構、合併時程規劃、業務差異說明(合併前、後辦理業務之範圍、原則與具體執行事項等之差異說明及合併綜效)、電腦系統運作模式及對參加單位與金融體系之影響等。
(二)法人治理說明書:包括所有權的結構、董監事會的組成、經理階層與董事會間權責關係、決策的制衡功能(如健全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稽核制度等),以及促使經理階層對其績效負責之機制(如其經營目標及如何達成目標之方式、及目標達成情形如何向所有權人、使用者及代表公共利益之主管機關揭露等)。
(三)系統營運不中斷計畫(包括備援機制及因應不同緊急狀況所建立之風險管理及應變措施)。
(四)其他經本行規定之文件。
參 同業資金轉帳
(一)連線機構應向本行付款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其應簽發本行付款票據交付外,得由其利用「央行同資系統」連線作業,自其帳戶內撥入本行指定之帳戶,或由本行以約定方式,逕自其帳戶內扣取。
(二)應由本行付款予連線機構者,由本行逕撥入連線機構帳戶內。
肆 同業資金清算
一、 電子支付清算
二、 票據交換清算
三、 證券交割款項清算
伍 帳務查詢
陸 事故處理
柒 收費
捌 作業時程
玖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