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一)為瞭解金融機構對本行貨幣、信用、外匯政策及相關業務法規遵循情形時。
(二)金融機構之經營可能影響金融體系穩定或支付清算系統安全與效率時。
(三)本行主管之貨幣、外匯或債券等市場出現異常交易時。
(四)本行於決定是否提供金融機構融通或採行各項金融調節措施前。
(五)依本行報表稽核分析結果或對金融機構缺失導正過程,有必要進一步瞭解或覆查時。
(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特定事項洽請本行辦理時。
(七)其他經本行認定有必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