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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號查詢

名稱: 各金融機構收受國庫支票應行注意事項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53年7月4日(同日生效)

停止適用時間: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100年12月5日生效)

條號範圍:第 1 條 至 第 6 條

說明: 半型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半型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半型之點號 " . " 表示條號之細分號。
範例: 查詢第 1 6 7 8 10 32 33 18之一 18之三 條。
設定方式:1,6-8,10,32-33,18.001-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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