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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號查詢

名稱: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87年11月18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110年7月1日生效)

條號範圍:第 1 點 至 第 31 點

說明: 半型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半型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半型之點號 " . " 表示條號之細分號。
範例: 查詢第 1 6 7 8 10 32 33 18之一 18之三 條。
設定方式:1,6-8,10,32-33,18.001-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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