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辦理未在臺北市新北市設立總機構或分支機構之地區性商業銀行準備金事項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
條號範圍:第 1 條 至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