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歷史沿革

名稱: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61年9月19日

最後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1年7月8日(同日生效)

1. 中華民國61年9月19日中央銀行(61)臺央業放字第1號函訂定
2. 中華民國77年5月27日中央銀行(77)臺央業放字第52號函修正
3. 中華民國80年8月14日中央銀行(80)臺央業放字第53號函修正
4. 中華民國83年10月18日中央銀行(83)臺央業字第1281號函修正
5. 中華民國85年8月10日中央銀行(85)臺央業字第1027號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自85年8月12日生效(原名稱為「中央銀行重貼現及短期融通作業要點」)
6. 中華民國86年10月17日中央銀行業務局(86)臺央業字第0201274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7. 中華民國89年3月9日中央銀行(89)臺央業字第2462號函修正
8. 中華民國91年7月8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0910037349號函修正
9.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1090013313號令修正第14點、第15點及第17點,並自109年4月1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1110019357號令修正第2點、第17點,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1120026991號令修正第14點、第15點及第17點,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