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名稱: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網路連線作業要點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2年4月16日(92年4月28日生效)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8年9月25日(108年10月1日生效)

[列印]

  伍、系統中斷之處理
(中斷訊息之通知) 
十一、本系統因故中斷後無法即時恢復時,第五點與第六點之憑證登記、
   第七點之資料變更及第九點之交易申報作業,由本行業務局通知連
   線單位改以書面方式辦理。個別連線單位如有連線中斷情形,應立
   即通知本行業務局;並得視故障狀況,向該局申請改以書面方式辦
   理。
[相關令函]
(書面辦理方式) 
十二、連線單位依據前點規定辦理相關書面作業,應先將書面文件以傳真   
   或電子郵件傳送本行業務局辦理,並於指定時間內完成補送書面文
   件正本。
[相關令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