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中央銀行辦理日間透支作業規範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1年7月8日
壹、總則
(訂定依據) 一、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為利即時總額清算機制運作順暢,依中央 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第九點第二項之規定,訂定本規範。本 規範未規定者,依本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適用對象) 二、日間透支對象,包括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郵政儲金匯業局 、信託投資公司、票券金融公司及其他經本行核准之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