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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查詢結果
1 . 金融機構營業單位對民眾以新臺幣硬幣存款或兌換成鈔券,應予受理
中央銀行發行局107年8月15日台央發字第1070033106號函
2 . 金融機構營業單位對民眾前來兌換新臺幣硬幣應予受理
中央銀行發行局105年6月7日台央發字第10500237732號函
3 . 金融機構營業單位勿於鈔券側面蓋章、畫線或染色,以維持流通鈔券整潔
中央銀行發行局105年6月7日台央發字第10500237731號函
4 . 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現金收付應遵循事項
中央銀行發行局105年3月23日台央發字第1050013351號函
5 . 回籠券應整理後再付出,並納入本行金融檢查項目
中央銀行發行局101年8月8日台央發字第1010033667號函
6 . 重申回籠券幣收付相關作業規範
中央銀行發行局101.1.10台央發字第1010003005號函
7 . 回籠鈔券請整理剔除污髒、破損鈔券及偽鈔後再付出
中央銀行發行局99.8.31台央發字第0990045010號函
8 . 入境旅客於機場管制區內兌換或提領之新臺幣不納入公告限額計算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中央銀行98.3.25台央發字第0980011362號函
9 . 金融同業繳回污破損券獎金調高為每捆250元
中央銀行發行局96.9.14日台央發字第0960040995號函
10 . 自明(96)年4月起,93年製版之新樣式500元、1000元券 須與舊樣式500元券(89年製版)、1000元券(88年製版 )分開捆紮,方得繳回臺灣銀行
中央銀行95.11.24台央發字第095005221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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