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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7.3.27台央業字第0970019853號公告

中央銀行97.3.27台央業字第0970019853號公告正本:張貼本行電子公布欄
副本: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託投資公司、
   信用合作社(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轉發)、農漁
   會(請全國農業金庫轉發)、臺灣郵政股份有限
   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中華
   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行外匯局
   、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行經濟研究處、本行
   法務室

主   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其他融通利率,以及外匯
     存款準備率調整事項。
依   據:中央銀行法第21條及第23條、銀行法第42條、
     以及「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
     整及查核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
   率分別由年息3.375%、3.75%、5.625%,調升為年
   息3.5%、3.875%、5.75%,自97年3月28日起實施
   。
 二、外匯存款準備率由5%調降為0.125%,自97年4月1
   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