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公告本行重貼現率以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7.11.10台央業字第0970054036號公告
主 旨:
公告本行重貼現率以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依 據:
中央銀行法第21條。
公告事項:
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由年息 3.0%、3.375%、 5.25%,調整為年息 2.75%、3.125%、5.0%,自97年11月10日起實施。
正 本:
張貼本行電子公布欄
副 本:
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轉發)、農漁會(請全國農業金庫轉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行經濟研究處、本行法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