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中央銀行法
制定時間:中華民國24年5月23日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103年1月10日生效)
(公開市場操作-買賣債券)
第三章第二十六條
本行得視金融狀況,於公開市場買賣由政府發行或保證債券及由銀行發行之金融債券與承兌或保證之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