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中央銀行同業資金電子化調撥清算業務管理要點
第十三點
十三、同業資金清算業務,辦理下列事項: (一)交換票據兌付。 (二)票據交換應收、應付差額清算。 (三)電子支付或證券結算系統之應收、應付差額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