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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規範基礎
第十點
十、指定交易商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應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函送本行業務局。 
  必要時,本行得派員對指定交易商實地查核,或要求業務主管說明。
[授權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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