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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自即日起,銀行業承作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資金之匯入、匯出款,於掣發買賣外匯水單或其他交易憑證時,其匯款分類名稱及細分類,請依說明辦理

1 相關法規:管理外匯條例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2 中央銀行法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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