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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修正「中央銀行辦理銀行承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作業規定」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111年3月17日台央業字第1110011362號函

主旨:修正「中央銀行辦理銀行承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
   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作業規定」第2點,並自111年3月18日生效,
   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本行調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0.25%,修正旨揭作業規定第2點第
   2款,融通利率調整為依本行擔保放款融通利率減1.65個百分點,
   浮動計息。
 二、隨函檢附旨揭作業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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