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中央銀行辦理銀行承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 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作業規定」修正規定,並自109年4月20日生效 ,請查照並切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加速協助小規模營業人度過經營困境,增訂銀行對該類營業人簡 易申貸所為之擔保放款,得依旨揭規定向本行申請專案融通。 二、有關本次新增之貸款方案所涉之「銀行簡易評分表」隨文檢附如附 表。 三、有關本專案融通之問答增修版,本行將於生效日同步公布於網站, 並隨時更新。 正本:本國銀行 副本:財政部、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 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本行法務室、本 行金融業務檢查處(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