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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100.6.30台央業字第1000031802號

主    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依    據:中央銀行法第21條。
公告事項: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由年息
     1.75% 、2.125%、4.0%,調整為年息1.875%、 2.25%、4.125%
     ,自 100年7 月 1日起實施。

正本:張貼本行電子公布欄
副本: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轉發)、農漁會(請全國農業金庫轉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
   融局、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
   本行經濟研究處、本行法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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