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辦理人民幣現鈔買入業務注意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7.6.30.台央外柒字第0970034164號函
正本: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行法務室 主旨:關於 貴行函報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辦理人 民幣現鈔買入業務注意事項」,本行同意備查,復請 查照。 說明:復 貴行97年 6月23日銀國際乙字第 0970022755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