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5.12.28台央業字第0950056073號公告

中央銀行95.12.28台央業字第0950056073號公告
正本:張貼本行公告欄
副本: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託投資公司、信
   用合作社(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轉發)、農漁會(
   請全國農業金庫轉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農業金融局、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台北市政
   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中華民國銀行商業
   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行
   經濟研究處、本行法務室

主    旨:公告本行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調整事項。
依    據:中央銀行法第21條。
公告事項: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
     利率分別由年息2.625%、3.0%及4.875%,調升
     為年息2.75%、3.125%及5.0%,自95年12月29
     日起實施。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