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外商銀行在台分行 副本:財政部金融局、金融業務檢查處 主旨:自即日起指定銀行辦理本行已開放之網路外匯業務,得說明擬辦理 之業務內容向本局申請,毋須檢附財政部網路銀行核准函影本及營 業計畫書,以簡化申請手續,請 查照。 說明:本行已開放之網路外匯業務如左: (一)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之外匯結匯。 (二)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之原幣匯出匯款。 (三)自行本人帳戶或事先約定自行第三人帳戶之外幣轉帳。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外商銀行在台分行 副本:財政部金融局、金融業務檢查處 主旨:自即日起指定銀行辦理本行已開放之網路外匯業務,得說明擬辦理 之業務內容向本局申請,毋須檢附財政部網路銀行核准函影本及營 業計畫書,以簡化申請手續,請 查照。 說明:本行已開放之網路外匯業務如左: (一)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之外匯結匯。 (二)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之原幣匯出匯款。 (三)自行本人帳戶或事先約定自行第三人帳戶之外幣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