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重申各銀行主要負責人異動時請儘速陳報之規定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外匯90.11.9.台央外柒字第040059773號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外商銀行台北分行 副本: 主旨:重申各銀行主要負責人異動時請儘速陳報之規定,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前曾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以(八九)台央外柒字第0四0 0三二七號函請各銀行函告主要負責人姓名,爾後若有所異動並請 隨時函告本局,茲重申前述規定。 二、主旨所稱主要負責人係指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主要外匯業 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