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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原報送「R0912現金卡業務分析表」及「R0913信用卡業務分析表」分別增列放款利率及循環信用年利率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4.8.18台央檢伍字第0940037929號函

停止適用日期:

110.06.04

主  旨:

本處因為業務需要,原報送「 R0912現金卡業務分析表」及「R0913 信用卡業務分析表」分別增列放款利率及循環信用年利率等資料,請轉交 貴屬自94年 9月底資料起,註記於書面報表,至媒體檔傳輸則維持原申報內容與方式,請 查照辦理。

正  本:

各本國銀行及外商銀行在台分行發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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