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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修訂「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填報說明」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93.12.14台央檢伍字第0930057932號函

正本:各外國銀行在台分行(詳如清單)
主旨:檢送本處修訂之「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填報說明」,
   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為配合國際清算銀行對國家風險統計表申報格式之增修,爰修訂「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報表格式及相關填報說明,自
   九十三年十二月底資料起開始適用。相關增修內容,請參閱所附「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修訂內容。
 二、本次修訂之「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填報說明」可由本
   行網站(網址:http://www.cbc.gov.tw/金融檢查資訊 /其他申報
   報表)下載資料。報表填報若有疑問,請洽本處資料科林科長銘寬
   ,電話:(0二)二三五七一四四九或賈專員偉琳,電話:(0二
   )二三五七一四五七。
 三、為更新聯繫人員資料,請重新填報「國家風險統計表聯繫人員資料
   表」,並函知或傳真本處資料科,傳真號碼:(0二)二三五七一
   九七二;嗣後人員如有異動亦請通知本處。
 四、本處「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原採之網路申報方式,
   因上傳所使用之憑證(私密金鑰磁片)到期後不再換發,請改以電
   子郵件加密方式傳送本處。新修正之「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國家風險
   統計表」媒體資料檔案操作說明及密碼,請於本(九十三)年十二
   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間,派員至本處資料科領取;另為配
   合本次修訂,九十三年十二月底資料請於九十四年二月二十日前依
   新版本申報本處,其後仍請於申報基準日後一個月內傳送本處。
   (附件詳見本行網頁「金融檢查資訊」內容)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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