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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RTGS機制自92年3月17日起開始計收透支息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業務局92.3.6台央業字第09200192851號函

正本: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一○五家金融機構
副本:本行資訊室、本局貼放科、業務會計科、支付清算科
主旨:本行實施RTGS機制,自實施日起六個月內免收日間透支息乙節,將
   於本(九十二)年三月十六日期滿。自三月十七日(星期一)起開
   始計收透支息,請  查照。
說明:依「中央銀行辦理日間透支規範」第十八點規定,日間透支息係依
   本行當時公告之擔保放款融通利率,按分鐘計收。各金融機構並請
   依規定之時點,清償當日動用之透支金額;此外,仍請依規定完成
   限時支付比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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