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報表稽核】修訂本國「海外分行別科目餘額表」及「海外子銀行(公司)合資銀行營運狀況表」之申報作業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88.07.28. (88)臺央檢柒字第1270號函

正本:農銀、交銀、台銀、土銀、合庫、一銀、華銀、彰銀、台北銀行、
   世華銀、中國商銀、台灣中小企銀、台北國際商銀、中信銀、慶豐
   銀、萬通銀、聯邦銀、華信銀
副本:
主旨:本國「海外分行別科目餘額表」及「海外子銀行(公司)合資銀行
   營運狀況表」之申報作業修訂如說明一、二,自申報八十八年九月
   份季報起開始適用,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為配合本處87.12.01. (八七)臺央檢陸字第一九七二號函修訂之
   「本國銀行報表申報作業說明」,本處「海外分行別科目餘額表」
   及「海外子銀行(公司)合資銀行營運狀況表」之申報方式改為連
   線申報為主,媒體申報為輔,以供  貴行選擇。
 二、有關「海外分行別科目餘額表」,請  貴行依據本處修訂之「科目
   餘額表所用科目代號、名稱及定義」(詳附件一),儘可能設計電
   腦轉換程式,將日計表資料轉換為本處科目餘額表資料。原資訊單
   位將日計表資料直接轉錄為本處「海外分行別科目餘額表」者,若
   在本連線申報作業開始實施前無法完成電腦轉換程式,請與本處海
   外查核科聯繫。
 三、為增進申報資料處理時效,請儘量採用連線申報。
   有關連線申報及媒體申報作業方式,請洽詢本行資訊室(電話:02
   -23571887 王專員道明)。
 四、為提高申報資料之正確性,請建立填報及檢核程序,指定具相關經
   驗之人員,確實依據「報表申報作業說明」填製「海外分行別科目
   餘額表」及「海外子銀行(公司)合資銀行營運狀況表」報表,並
   留存報表編製有關工作底稿以供查核。
 五、為利申報作業之聯繫,請填妥「填送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報表
   及連線作業專責人員資料表」(格式詳附件二),於本年八月底前
   送本處海外查核科。
 六、對申報作業如有疑問,請逕洽本處海外查核科(電話:02-2357129
   2 )。(註 :一、附件一及附件二略。二、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cbc.g
     ov.tw)  ,「金融檢查資訊」可下載,查詢或列印附件檔案。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