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各本國銀行 副本: 主旨:為配合我國加入國際清算銀行「合併金融統計」,並瞭解各銀行國 家風險暴險情形,請依據本處研訂之「本國銀行國家風險統計表」 報表格式及填報說明,自八十九年六月份資料開始按季填報,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表申報作業採書面及媒體申報雙軌作業,其中書面報表應經製表 及主管簽章並加註聯絡電話,於基準日次月底前函送本處資料科; 媒體申報方式將另行通知。 二、應填報之銀行(詳見填報說明第貳項)請自八十九年六月份資料開 始填報;現行無須填報之銀行,未來應於符合填報標準之當季底起 ,按前述申報方式向本處申報。 三、為提高申報資料之正確性,各銀行應留存本表填報相關工作底稿, 以利查核,並應列入內部稽核查核範圍。 四、檢附「本國銀行國家風險統計表」報表格式、填報說明及本處88.1 1.29. 召開之研商會議紀錄各乙份。(註:一、會議紀錄略。二、 中央銀行金融資訊網站( http://www.cbc.gov.tw) 可下載報表 格式及填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