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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內部管理】總機構稽核單位已辦理一般業務稽核月份, 得免辦專案自行查核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71.09.01. (71)臺央檢字第(肆)1727號函

正本:台北市銀行公會
副本:
主旨:各銀行總行及各票券金融公司總公司稽核單位已辦理一般業務稽核
   月份,受檢營業單位得免辦專案自行查核,請查照并請轉知  貴公
   會會員。
說明:
 一、依據  貴公會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九十二次稽核工作小組會議
   建議案辦理。
 二、各營業單位之自行查核,仍應請切實執行,並注意提昇品質,加強
   查核效果。
 三、副本抄送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各中小企業銀行,
   請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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