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各金融機構 副本: 主旨:為督導各金融機構加強其內部稽核功 \能,訂定「金融機構各營業 單位自行查核審核結果表」,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機構營業單位自行查核要點」第六點規定,各金融機構 應就營業單位所送之自行查核報告詳予審核分別處理,並按季列表 彙報本處。惟查部份金融機構稽核單位未切實督導營業單位辦理自 行查核,並正確彙報資料,影響本處報表稽核作業。 二、為提升各金融機構稽核單位內部稽核功 \能,茲增訂「金融機構各 營業單位自行查核審核結果表」(附件一),請按季併同八十一年 六月十六日(八一)臺央檢字第(伍)一0五九號函說明三所附之 「金融機構各營業單位自行查核彙報表」(附件二)彙報本處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