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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內部管理】金融機構同業往來應訂定對帳規範,內部稽 核或自行查核應辦理函證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88.10.15. (88)臺央檢貳字第1822號函

正本:各本國金融機構(含本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郵政儲金匯業局、
   票券金融公司、證券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
副本:
主旨:為加強金融機構與金融同業往來帳項(如存放同業、同業存款、委
   託保管有價證券等)之管理,並防範以偽造對帳單方式舞弊,應請
   確實訂定同業往來對帳規範,落實執行;內部稽核或自行查核該等
   項目時應辦理函證,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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