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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行政令函

要旨:【合理經營業務】各行局應於六十九年六月底前建立進出 口押匯分戶卡資料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68.03.26. 金融業務檢查處臺央檢字第419號函

正本:各指定外匯銀行
副本:
主旨:為加強指定外匯銀行辦理進出口押匯業務之授信管理與內部牽制,
   并配合財稅資料處理及考核中心之重要放款電腦歸戶作業,貴行、
   局應於六十八年六月底前建立進口押匯及出口押匯分戶卡資料,以
   利控管,並請稽核室列入追蹤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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