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合理經營業務】銀行應注意檢討防範「假進口,真結匯 」或「真進口,不結匯」等詐騙案件,並加強對客戶徵信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80.03.01. (80)臺央檢字第(貳)0447號函
正本:各金融機構 副本: 主旨:近年來先後發生智慧型經濟犯集團以「假進口,真結匯」或「真進 口,不結匯」等方式詐騙鉅額資金情形,請 注意檢討防範並加強 對客戶之徵信工作,以免遭受類似損失。 說明: 一、「假進口,真結匯」案,係不肖進口商利用其有關係之企業,相互 以假買賣方式虛飾營業額,同時勾結國外不法集團,以假造單據押 匯,虛增進口實績,憑以向往來金融機構要求增加授信額度,或至 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當金融機構對其授信達一定金額後,即不 再履約還款或贖單。 二、「真進口,不結匯」案,係詐騙集團利用其經營木業、航運上關於 原木提貨、報關等專業知識,以一貫作業方式,向國內多家銀行申 請開狀進口原木,當最後一筆貨物抵埠後,即憑船務公司簽發之授 權書及提貨單等向海關詐提貨物轉售;其他依正常手續贖單提貨之 授信,到期則不履約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