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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公告新臺幣新樣式鈔券發行及現行流通鈔券兌償及法償效力期間事宜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94.7.19台央發字第0940030802號公告

主  旨:

公告本行自民國94年 7月20日起發行新樣式新臺幣壹仟圓券及伍佰圓券各乙種。

依  據:

中央銀行法第13條、第15條、第18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及行政院93年 7月19日院臺財字第0930032086號函。

公告事項:

一、新樣式新臺幣壹仟圓券及伍佰圓券之規格、圖案摘要如下:

(一)壹仟圓券:

1.面額:新臺幣壹仟圓

2.尺寸:長 160公釐、寬70公釐

3.材質:紙

4.主墨色:藍

5.圖案:

(1)正面:主題為「小學生群像」,並書「中華民國」、「中央銀行」、面額「壹仟圓」及「1000」等字樣。

(2)背面:主題為「帝雉」,背景為「玉山」,插圖為「雲海日出」、「玉山薊」。

(二)伍佰圓券:

1.面額:新臺幣伍佰圓

2.尺寸:長 155公釐、寬70公釐

3.材質:紙

4.主墨色:深咖啡色

5.圖案:

(1)正面:主題為「棒球運動」,並書「中華民國」、「中央銀行」、面額「伍佰圓」及「 500」等字樣。

(2)背面:主題為「梅花鹿」,背景為「大霸尖山」及「竹子」。

二、新樣式新臺幣壹仟圓及伍佰圓券,正面右邊燙印條狀光影變化箔膜,背面嵌有窗式光影變化安全線,背面左上角面額阿拉伯數字以變色油墨印製。

三、新樣式新臺幣壹仟圓券及伍佰圓券於民國93年製版,由中央印製廠印製。

四、新樣式新臺幣壹仟圓券及伍佰圓券同時在台灣、金門及馬祖地區流通。

五、現行流通之新臺幣壹仟圓券及伍佰圓券,自即日起陸續收回,未經收回者,繼續流通使用至96年 7月31日止,自96年 8月 1日起失其法償效力;惟持有人仍得持以向各地台灣銀行兌換等值券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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