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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重申各銀行主要負責人異動時請儘速陳報之規定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外匯90.11.9.台央外柒字第040059773號

主  旨:

重申各銀行主要負責人異動時請儘速陳報之規定,請 查照。

說  明:

一、本局前曾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以(八九)台央外柒字第0四00三二七號函請各銀行函告主要負責人姓名,爾後若有所異動並請隨時函告本局,茲重申前述規定。

二、主旨所稱主要負責人係指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主要外匯業務經理。

正  本:

本國指定銀行總行、外商銀行台北分行

副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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