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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RTGS機制自92年3月17日起開始計收透支息 另開新視窗 英文法規頁面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業務局92.3.6台央業字第09200192851號函

主  旨:

本行實施RTGS機制,自實施日起六個月內免收日間透支息乙節,將於本(九十二)年三月十六日期滿。自三月十七日(星期一)起開始計收透支息,請 查照。

說  明:

依「中央銀行辦理日間透支規範」第十八點規定,日間透支息係依本行當時公告之擔保放款融通利率,按分鐘計收。各金融機構並請依規定之時點,清償當日動用之透支金額;此外,仍請依規定完成限時支付比率標準。

正  本:

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一○五家金融機構

副  本:

本行資訊室、本局貼放科、業務會計科、支付清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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