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中央公債還本付息及掛失止付系統作業要點
八、 經辦行於營業終了後,應將當日兌付之債票與本系統產生之當日交易明細資料確實核對無誤後,方可送存,並應於規定時間送其承轉行彙總保管。如發現營業中已傳輸之資訊有誤,應即時更正。